01
申报对象
1.具有荣成市户籍,(今年新增人员的出生限于年及以前)年满60周岁的城镇居民(是指户籍在荣成市辖区内,且在威海市辖区内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在荣成市辖区内参加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
2.属于独生子女父母。
3.属于城镇无业人员或者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参加威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没有从业单位归属,以个人身份委托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人事档案的人员,年9月28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除外)。
属于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不执行本制度。
02
所需证件
独生子女证、结婚证、本人和配偶及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退休证,本人农信银行卡,全部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城镇无业人员需提供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卡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已领取养老金的人员需提供领取养老金账号,未领取养老金的人员需提供本人的社保卡号,到居住地办理。
温馨提示
身份证只复印正面,户口簿复印(首页、索引、本人页、配偶页、子女页)各种证件尽量排在一起印。银行卡只要农村信用社(用申请人姓名开户的)。如果你喜欢本文,请分享到朋友圈,想要获得更多信息,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