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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与回应菜地被非法占用华阴市岳庙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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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阴市民反映,在华阴市岳庙办村民11亩种蔬菜的土地,被当地自然资源局非法占用。11月11日,华阴市岳庙办回复,所反映11亩种菜地确属北站广场建设与*府合作地块范围,属于已征储备用地,不存在故意侵占损害群众利益事项。

回复称,经调查,为支持国家重点工程郑西高速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实施车站配套建设保障,华阴市国土资源局于年11月17日与岳庙办油巷村(现北站村)签订新《华山车站广场建设土地合作协议》,岳庙办为协议监证方。协议中约定:新华山车站广场建设,由市*府征收油巷村集体土地72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用于置换广场内建设的不低于70%的商业用房。

年8月25日,由于华山北站车站广场设计方案变更,整体向东平移,多出西侧约11亩闲置土地,实际征用油巷村土地83亩。岳庙办就有关历史遗留问题向华阴市华山北站广场建设指挥部,提交岳办发()83号文件《关于申请解决华山北站广场征地遗留问题的报告》。

其后,华阴市国土资源局、岳庙办与油巷村,就华山北站站前广场占地兑换商业用房情况,与具体参与人达成统一认知,签立《华山北站站前广场占地面积兑换商业用房情况》确认书。

年2月21日,华阴市在市*府常务会议室召集国土、建设、岳庙办等单位负责同志,就华山北站广场建设遗留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年2月25日,华阴市国土资源局与岳庙办油巷村签订了《北站广场遗留事项补偿协议》,岳庙办为协议监证方。协议中约定:按照原置换协议,广场占地83亩,由于北站广场建设规划变更,应建商业用房.4平方米,实际建设.86平方米,尚差面积.28平方米,所差建筑面积不再建设,给群众予以经济补偿,补偿资金当年已发放到户。另外,由于种种原因,广场建设工程未按时交公,造成群众一定的经济损失,按每亩元,83亩耕地计算,给予群众一次性补偿青苗款元,由村两委会补偿到位。

年4月30日,油巷村与一公司私下签订北站广场西侧涉及置换的闲置土地出租开发,为期5年。国土资源局、岳庙办对此与油巷村进行多次协商,年3月8日,油巷村村委会出具《关于北站广场征地亩数变更说明》,再次证明北站广场实际征地83亩,广场建设用地72亩,广场西侧11亩土地为已征储备用地。

年10月11日,国土资源局发函至岳庙办委托其对已征储备用地进行代管。10月17日,就华山北站广场建设以上协议文书,与油巷村村委会进行全面确认,并签字盖章。

因此,岳庙办北站村群众反映11亩种菜地确属北站广场建设与*府合作地块范围,属于已征储备用地,不存在故意侵占损害群众利益事项。

回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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