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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女子华山遇害案开庭先奸后杀惨绝人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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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青年报12月13日报道,深圳女子游华山遇害案12月13日在陕西渭南华阴市人民法院开庭,嫌犯以四项罪名被起诉,但被告人只承认抢劫罪和强奸罪,并表示受害人的死亡是抢劫致人死亡,受害人财物损失均是因抢劫造成。另外,被告人申请做精神鉴定被法院驳回。目前,此案庭审已结束,但并未当庭宣判。

据此前媒体报道,年7月16日17点左右,受害人彭雯从华山仙峪景区大门检票处进入景区,游览15分钟后,曾拍下一段9秒长的视频发在家人群里报平安。而此时,嫌犯杨某某从检票口逃票潜入景区,在仙峪景区雀桥附近遇到彭雯,抢走50元现金,又从彭雯手机里转账元给自己。之后,杨某某将彭雯强奸,用鞋带勒死彭雯,将其抛尸在雀桥栈道附近的石坑中。

据彭雯弟弟回忆,7月16日晚,姐姐朋友圈里曾发出过一串奇怪的数字:“”,并发文字称“手机掉沟里了,幸好有几个好心人帮忙,明天修好回复”。彭雯弟弟怀疑,这是嫌疑人拿姐姐手机发的,目的是为掩人耳目。

据彭雯代理律师称,12月13日,检方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盗窃罪提起公诉,但被告人杨某某只承认抢劫罪和强奸罪,不承认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据悉,受害人彭雯家属均未出庭,被告人杨某某家属也未到场。此外,杨某某目前并未做过任何形式的道歉。

12月12日,彭雯弟弟曾表示,此案的作案动机、犯罪残忍程度、危害后果和社会影响,都比同类杀人案要严重,认为凶手应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此外,彭雯家属认为,华山景区也应承担相关责任,此前曾提出万索赔,但华山景区还未与家属就赔偿金额进行进一步沟通。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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