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控制群体性用餐活动的通告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各项策略,坚决守住冬春季疫情防线,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按照中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就严格控制群体性用餐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各餐饮经营单位一次接待人以上(含人)的聚餐活动,需提前一周向辖区市场监管所书面报备,由市场监管部门初审同意后向市应疫办报备,审核通过后方能接待聚餐活动,并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2、各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进店顾客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通风、消*等各项防控措施。要及时掌握用餐人员健康状况,如有体温异常或有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者一律禁止进入用餐场所。
3、各餐饮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每天进行健康检查,防止带病上岗。加工制作食品前要按照“七步洗手法”洗净手部,并进行消*,手部清洗消*应符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方法》要求。
4、餐饮服务单位工作场所、就餐场所每日消*不少于3次,自然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30分钟以上。对餐饮容器及附属设施随时清洗消*,并做好相关记录。
5、各学校和机关事业单位食堂要合理安排就餐人员错时、错峰有序就餐,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每天对食堂通风换气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6、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意识,消除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婚丧嫁娶等群体性聚集活动,实行农村婚丧嫁娶等群体性聚餐活动报备制度。人以上(含人)的,需提前一周向辖区市场监管所及镇(办)被告,经初审合格的由市场监管局报市应疫办审批,人以下的由辖区市场监管所审核,报市场监管局审批,并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对不能按要求报备、违规组织群体性聚餐活动的,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严肃查处。
监督-4412315-
华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1月4日
华阴电视台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