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华州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关于做好异地就医人员
外伤住院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异地就医人员住院直接结算率,切实简化异地就医人员外伤住院报销流程、减轻患者垫资负担、不断提升参保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渭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异地就医人员外伤住院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渭医保发39号)要求,现就异地就医人员外伤住院直接结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异地就医人员在我区
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外伤住院直接结算
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因外伤在我区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门(急)诊就医的异地就医人员,由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进行外伤调查,填写《异地就医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外伤调查表》并报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正常流程予以公示、登记、结算。
(二)接诊医师应在住院病历中写明造成外伤的时间、地点、原因与救治经过,不得开具与事实不符的病历和证明,不得将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外伤按普通疾病联网结算。
(三)区内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应将异地就医人员纳入本地统一管理,提供与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与管理。异地就医人员在就诊、结算过程中,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
二
我区参保人员异地
定点医疗机构
外伤住院直接结算流程
我区参保人员因外伤(除工伤)在统筹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由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外伤调查,在排除第三方责任人后,按我市规定办理相应备案手续,在定点医疗机构按正常流程予以登记、结算。
三
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渭南市华州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年8月24日
区行*服务中心地址
温馨提示:
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医保窗口办公地址在区行*服务中心负一楼西北角。
行*服务中心公交乘车路线:
县城乘坐5路公交车,区行*服务中心下车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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